
今天走在回家的路上
我突然想到過去和前女友的一些事情
才發現 原來那一點一點的小事
就是所謂的幸福阿
那種親吻 那種擁抱 那種牽手 或是那種小事 都是幸福
一直以來 我都以為 我是那種沒什麼慾望的人
當我了解那些小點就是幸福的時候
我才知道 原來我是慾望最多的人
那一小點一小點的東西 我害怕他們沒有辦法填滿我
與其這樣 倒不如就通通不要
我似乎一直都是這樣子胡搞的
=============後記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有朋友說 他看了我的這篇
覺得我很想我前女友 哈哈哈 完全誤會我了
我覺得他現在有新的男朋友很好阿
過的很幸福有什麼不好 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阿
倒不如另外一個朋友跟我說的
他說我阿
只是發春
我覺得這個可能比較符合事實X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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